一、概述
恐惧症又称恐怖症是一种以恐怖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神经症。患者对某些特定的对象或处境产生强烈和不必要的恐惧情绪,而且伴有明显的焦虑及自主神经症状,并主动采取回避的方式来解除这种不安。患者明知恐惧情绪不合理、不必要,但却无法控制,以致影响其正常活动。恐惧的对象可以是单一的或多种的,如动物、广场、闭室、登高或社交活动等。本病以青年期与老年期发病者居多,女性更多见。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6‰(1983),我国各地调查患病率的平均值为0.59‰(1982)。但1969年Agras的研究报告的患病率为77‰。
二、病因
1.遗传因素
双生子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比异卵双生子出现恐怖症同病的现象多一些,提示遗传因素可能与发病有关。但也有对恐怖症的家系研究并未发现双生子同病率增加。因此尚无明确证据表明遗传在该病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
2.素质因素
患者在病前性格偏向于幼稚、胆小、害羞、依赖性强和高度内向。
3.心理社会因素
在发病中常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例如某人遇到车祸,就对乘车产生恐惧。可能是在焦虑的背景上恰巧出现了某一情境,或在某一情景中发生急性焦虑而对之发生恐惧,并固定下来成为恐怖对象。对特殊物体的恐怖可能与父母的教育、环境的影响及亲身经历(如被狗咬过而怕狗)等有关。心理动力学派认为恐怖是被压抑的潜意识冲突的象征作用和置换作用的结果。条件反射和学习理论在该症发生中的作用是较有说服力的解释。
三、临床表现
恐怖症的核心症状是恐惧紧张,并因恐怖引起严重焦虑甚至达到惊恐的程度。因恐怖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社交恐怖症
主要是在社交场合下几乎不可控制地诱发即刻的焦虑发作,并对社交性场景持久地、明显地害怕和回避。具体表现为患者害怕在有人的场合或被人注意的场合出现表情尴尬、发抖,脸红、出汗或行为笨拙、手足无措,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因此回避诱发焦虑的社交场景,不敢在餐馆与别人对坐吃饭,害怕与人近距离相处,尤其回避与别人谈话。赤面恐怖是较常见的一种,患者只要在公共场合就感到害羞脸红、局促不安、尴尬、笨拙、迟钝,怕成为人们耻笑的对象。有的患者害怕看别人的眼睛,怕跟别人的视线相遇,称为对视恐怖。
2.特定的恐怖症
特定的恐怖症是对某一特定物体或高度特定的情境强烈的、不合理的害怕或厌恶。儿童时期多发。典型的特定恐怖是害怕动物(如蜘蛛、蛇)、自然环境(如风暴)、血、注射或高度特定的情境(如高处、密闭空间、飞行)。患者会因此而产生回避行为。
3.场所恐怖症
不仅害怕开放的空间,而且担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难以很快离去,或无法求援而感到焦虑。场所恐怖性情境的关键特征一是没有即刻可用的出口,因此患者常回避这些情境,或需要家人、亲友陪同。
四、诊断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4项:①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②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③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④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3.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排除焦虑症、分裂症、疑病症。
五、鉴别诊断
1.焦虑症
焦虑症和恐怖症都以焦虑为核心症状,但焦虑症患者的焦虑是持续存在的,并非针对某一具体的处境或对象。而恐怖症伴有的焦虑多是境遇性的、针对性的、发作性的,随着回避恐惧对象或处境焦虑可减轻或消失。
2.强迫症
强迫症状源于患者内心的某些思想或观念,怕失去自我控制,并非对外界事物的恐惧,常有强迫动作。
3.疑病症
疾病恐惧的患者可能与疑病症相似,恐惧情绪一般不突出,而且疑病症担心的是自身,认为自己的怀疑和担心是合理的;而恐怖症所害怕的是外在的对象或处境,并且认为这种恐惧是不合理的,只是无法摆脱。